一、监督我市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情况,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、决定农业和农村方面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;
二、协助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我市农业和农村方面的规范性文件;做好全国人大及省人大农委、荆门市人大农工委有关法律法规(草案)征求意见的筹备工作,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;
三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议及主任会议安排的议题,做好专项调查、检查和视察工作,向市人大常委会议及主任会议提交专项调查报告、审议意见、情况汇报;
四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议及主任会议安排的议题,对重大事项开展调查,向市人大常委会议及主任会议提交报告、决议;
五、根据主任会议安排,督促对口部门和单位办理代表建议、批评和意见;
六、做好业务联系工作,加强同各级人大农委(农工委)的联系,争取上级的工作指导;加强同对口部门和单位的联系,促进监督工作;加强同兄弟单位的联系交流学习,提高业务能力;
七、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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